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种须改相

导读:种须改相 庐陵周必大[1],监临安府和剂局[2]。局失火,五十余人械系当死。公问吏曰:“若火起自官,得何罪?”吏曰:“除籍为民。”公遂自诬服,五十余人俱得免。公坐失官,归道谒妇翁,门外雪交下,童...
种须改相

庐陵周必大[1],监临安府和剂局[2]。局失火,五十余人械系当死。公问吏曰:“若火起自官,得何罪?”吏曰:“除籍为民。”公遂自诬服,五十余人俱得免。公坐失官,归道谒妇翁,门外雪交下,童子扫于庭。前夕妇翁梦扫雪迎宰相,及必大归,乃叹曰:“今扫雪乃迎失官子也。”

公既归,刻苦读书。应宏词科,至京师,寓一班直[3]家。一日主人携小册自外至,借观,则卤簿[4]图也,悉录其说。入试,适命此题,中词科。历官宰相,封益国公。

先是公梦入冥,见判官考一捻胎鬼,指公曰:“此人有阴德,当为宰相,但貌陋,奈何?”鬼请为作宰相须,判官首肯。鬼起摩公颏,为种须。及觉,须果生,犹隐隐痛,数日始定。

后罢相家居。一相士来谒,邂逅于门。相者问相公何在,公进揖之,曰:“某前此待罪宰相。”相者曰:“诳我也。”入坐,复请见宰相,公答如初。相者起,持公须曰:“只此一座帝王须,真宰相也。”公大惊,厚赠之。一捐鸡肋[5],便攀凤翼,变幻无常如此。

【注释】[1] 周必大:1126-1204年,字子充,一字洪道,自号平园老叟。出生于平江府治长洲(今江苏苏州),原籍管城(今河南郑州),至祖父周诜时居吉州庐陵(今江西省吉安县永和镇周家村)。南宋著名政治家、文学家,“庐陵四忠”之一。绍兴二十一年(1151)进士及第。绍兴二十七年(1157),举博学宏词科。曾多次在地方任职,官至吏部尚书、枢密使、左丞相,封许国公。庆元元年,以观文殿大学士、益国公致仕。嘉泰四年(1204),卒于庐陵,追赠太师。开禧三年(1207年),赐谥文忠,宁宗亲书“忠文耆德之碑”。周必大工文词,为南宋文坛盟主。

与陆游、范成大、杨万里等都有很深的交情。著有《省斋文稿》、《平园集》等80余种,共200卷。

[2] 和剂局:宋官署名,属太府寺,掌配制药品出卖。

[3] 班直:宋代御前当值的禁卫军。

[4] 卤簿:古代帝王驾出时扈从的仪仗队。

[5] 鸡肋:鸡的肋骨。比喻无多大意味、但又不忍舍弃之事物。

【译文】江西庐陵的周必大,曾负责管理临安府的和剂局。和剂局发生火灾,有五十多个人受到牵连,被拘禁起来,依律应当被处以死刑。周必大问属下的小吏说:“如果火灾是由于主管的官员引起的,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?”小吏回答说:“开除官职,削籍为民。”周必大于是自己把罪名承担了下来,五十多个人都得以免死。周必大因此而丢了官职,回家的路上去拜访岳父,门外大雪纷飞,有童子正在院子里扫雪。前一天晚上,岳父梦见扫雪迎接宰相。当看到是周必大回来的时候,就叹息地说:“今天扫雪迎接的原来是一个丢官的人。”

周必大回家后,刻苦读书。几年后去参加博学宏词科考试,到了京城,住在一个在御前当值的禁卫军的家中。一天,主人携带一本小册子从外面回来,周必大就借来观看,原来是描绘皇家仪仗队的图册,就全部抄录了下来。去考试的时候,考的恰好就是这个题目,从而顺利考中博学宏词科。后来历官至宰相,被封为益国公。

起初,周公曾经梦到进入冥府,看见判官在考问一个捻胎鬼,指着周公说:“这个人有阴德,应当让他做宰相,但是相貌丑陋,该怎么办呢?” 捻胎鬼请求为他做一副宰相的胡须,判官点头同意。捻胎鬼起来摩挲周公的下巴两侧,为他种植胡须。醒来后,发现果然长出了胡须,还感到隐隐作痛,几天后才安稳了下来。

后来,周公曾经一度被罢相,在家闲居。一个相士前来拜访,在门口相遇。相士问相公在哪里,周公上前作揖,说:“我就是此前的待罪宰相。”相士说:“你是在骗我。”进门坐下,又请求拜见宰相,周公还是这样回答。相士站起来,用手抚摸周公的胡须,说:“只是这一副帝王须,就是真正的宰相了。”周公大为惊奇,就给予了相士丰厚的馈赠。一旦舍弃了像鸡肋一样的官职,便攀上了凤凰羽翼,最终成为位极人臣的宰相,世间之事,变幻无常,竟如此神奇!

【按】《安士全书》中亦收录了此则故事。周安士先生评论说:“自己之罪,世俗犹将嫁卖于人,况以他人之罪,而反肯引诸己,且以之失官乎?宰相之度,诚未可测也。”意思是,自己所犯的罪过,世俗的人还要想方设法转嫁给别人,何况是以别人的罪过,反而揽到自己身上,并且因此而丢了官职呢?宰相的器量,确实是不可测度的。(摘编自《道德丛书》之十二《命相真谛》,陈镜伊编著,王继浩注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