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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讲义》释“华严三昧门”之一

导读:前面我们已经解释完了本论第四门“语观双绝门”章的内容,下面我们接着解释第五门“华严三昧门”章的内容。...

《讲义》释“华严三昧门”之一

释华梵 著

第五、华严三昧门

前面我们已经解释完了本论第四门“语观双绝门”章的内容,下面我们接着解释第五门“华严三昧门”章的内容。

在前文中我们提到过,“华严三昧门”即是对应着“一乘圆教”,也就是说“华严三昧门”所阐述的即是华严宗一乘圆教的教理观法。

那何谓“一乘圆教”呢?一乘圆教,即说一乘而完全之教法。此教说性海圆融,随缘起成无尽法界,彼此无碍,相即相入,一位即一切位,一切位即一位,十信满心即摄五位而成正觉,故称为“圆”,如《华严经》、《法华经》等所说。此教又分为别教一乘、同教一乘二种,其中:一、同教一乘,即随应二乘、三乘等根机而说法,使其入于一多无尽之法界,故将一乘无尽之法,寄显于始教之三乘法,或终、顿二教之一乘法,以说一乘之义,此即天台宗之圆教。二、别教一乘,即别异于二乘、三乘之法,而为一多无尽之一乘法;亦即指华严宗独特之思想。

在详细辨析解说同别二种一乘圆教之前,我们先介绍一下何谓“法界”。据《华严经探玄记》卷十八所云,“法界”具有三义,即:一、因义,为生圣法之因;二、性义,指诸法之真实体性;三、分齐义,谓诸法各持分齐,可区别相状。准上三义可知,此即谓真如或一切诸法,即是“法界”者也。

同时,若依普贤行愿而入之法界(此即约因分而言法界者也),计有有为法界、无为法界、亦有为亦无为法界、非有为非无为法界、无障碍法界等五门之义,故立人法界、法法界、人法俱融法界、人法俱泯法界、无障碍法界等五重之别。

法界之种类固然繁多,然一切终归于一真法界,此即诸佛众生本源之清净心,亦称为一心法界、一真无碍法界(上即约果分而言法界者也)。而若自现象与本体观之,则可分为四义,称为四法界,即:

一、事法界。“法”指万法,“界”谓分界;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,乃构成一千差万别之现象界,称为“事法界”。

二、理法界。诸法之现象虽繁多,然其真实体性则常住不变,平等一如,超越语言文字,为寂然圣智之境,称为“理法界”。

三、理事无碍法界。所有现象界与本体界具有一体不二之关系,其一一之法,相即相入,一与多无碍,法尔圆融,称为“理事无碍法界”。

四、事事无碍法界。一切现象界互为作用,一即一切,一切即一,重重无尽,事事无碍,称为事事无碍法界。

此外,就法界之全相而言,一切法互为一体化(相即),其作用互入无碍(相入),故说事事无碍、重重无尽的缘起,称为“法界缘起”。观此种法界之构造,即称“法界观”。

前已略加解释了何谓“法界”,下面我们再接着详尽辨析解说何谓同、别两种一乘圆教。何谓同、别二教呢?同别二教之说,系由智俨大师所创,乃依据《大智度论》共般若、不共般若之说,将如来一代圣教大别为三乘、一乘二种,更将一乘分判为同、别二教,而以《法华经》“会三归一”之说为同教一乘,以《华严经》“十十无尽”之说为别教一乘,法藏大师承袭此说,而成此教判之集大成者。

又法藏大师于《华严五教章》卷一中,阐释同、别二教之义,明示别教一乘有“性海果分”与“缘起因分”二门。性海果分门不可言说,以其为十佛自内证之境界故;而缘起因分门则可言说,因此系普贤之境界故。

其中,可说的缘起因分门又开为“分相”与“该摄”二门,法藏大师即是以分相、该摄二门来阐释别教一乘,其中,以分相门解释别教一乘之名义,以该摄门解释别教一乘之法体。

由于教法不同,佛教乃分三乘、一乘,若于三乘之外,别立一乘,称为分相门;而将三乘、一乘总摄为一乘者,则称该摄门。分相、该摄二门互存无碍,不异不一;此中不一者即分相门,不异者即该摄门。

分相门系表示别教一乘“语义之相对立场”,而该摄门则表示别教一乘“本质之绝对立场”也。

同书卷一中,法藏大师复于解释同教一乘时,亦将同教一乘开为“分诸乘”与“融本末”二门,以分诸乘彰显同教一乘之法体,而以融本末阐释同教一乘之名义。

所谓同教之名义,系以一乘为本,三乘为末,合同融和三一本末,故释其名义为融本末。然同教一乘之法体,乃方便引接分为二乘、三乘乃至无量乘之诸乘,或将一乘分为二乘、三乘乃至无量乘而诱引之者,故所分诸乘即为同教一乘之法体。

同书又将“分诸乘”分别为一乘、二乘、三乘、四乘、五乘、无量乘等六重。第一重之一乘有七义,即:一、约法相交参,谓一乘垂于三乘,三乘参于一乘,两宗交接连缀;二、约摄方便,谓三乘法皆系一乘法之方便法门,故咸称一乘;三、约所流辨,谓三乘悉从一乘而流出;四、约殊胜门,谓以三乘中之大乘为一乘,其权实虽有异,然同为菩萨所乘,故称一乘;五、约教事深细,谓以所说之法深细,故称一乘;六、约八义意趣,谓一乘之说与佛密意之说,皆为八义之意趣;七、约十义方便,《华严经孔目章》将一乘分为正乘、方便乘二种,其中,方便乘有十义,即此十义方便。此六重七义之分别,即祖述《华严孔目章》之所流、所目、摄方便等三义。其中,第一重之七义一乘依所流、摄方便二义,第二重以下之二乘乃至无量乘等五重则依所目一义。“所流”者,谓三乘之法门悉由一乘海流出。“摄方便”者,谓三乘法门乃入一乘之方便,即指三乘之法门为一乘之所流,总为一乘之方便,故称之为同教一乘,此为七义一乘之大要。“所目”者,谓就三乘等之法,非以所流、摄方便等义为一乘,而以三乘等之当体本来即一乘。

所谓“融本末”,即同教之名义以一乘为本,以三乘为末,而融合三乘与一乘本末二者。其下复开二门,即:

一、泯权归实门,泯权归实即一乘,为向上门,乃由“机”而趣向“法界”者也。

二、揽实成权门,揽实成权即三乘,为向下门,乃由“法”逐“机”而下者也。

泯权而不坏权之故,三乘即一乘,而不碍三乘;揽实之权而不异于实之故,一乘即三乘,然不碍一乘。如是一乘与三乘融摄,其体无二,此即同教之义。

同教一乘之融本末与别教一乘赅摄门之差别,前者承认三乘一乘之本末差别而融合之,后者则不承认三乘一乘之本末差别,而视一切三乘等法本来皆为一乘法。

一乘圆教先总别为同别二教之旨,何故一乘圆教要先总别为同别二教耶?盖因同教一乘主要指《法华经》等所说,别教一乘则指《华严经》所说;然《华严经》中有同教之旨,《法华经》中亦有别教之旨,是故先当总别“同、别二教”也。

又同别二教尚有“定内”与“定外”之区别,即:《华严经》所明示之同别二教,系海印定中所说,故称为“定内同别”;《法华经》所明示之同别二教,不依海印定而说,故称为“定外同别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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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澄观、宗密二大师对同别二教之解释,与法藏大师说法稍异。澄观大师于其所著《华严经疏》卷二、《华严经随疏演义钞》卷十等中,以一乘中之圆融具德法门为别教;而以终、顿二教及别教中之一性一相之教义为同教。宗密大师于《华严经行愿品别行疏钞》卷一中,则以性起门为别教,以缘起门为同教。

又别教一乘,从一心中流出二种三昧,即:一、海印三昧,二、华严三昧。其中:

一、海印三昧,又作海印定、海印三摩地、大海印三昧。华严宗以此三昧为《华严》大经所依之总定。佛说法前,必先入定思惟法义,以及审查根机。如说《法华》时,入“无量义处三昧”;说《般若》时,入“等持王三昧”;说《涅槃》时,入“不动三昧”。《华严经》七处八会中,每一会均有别定,即第一会入“如来藏三昧”,乃至第八会入“师子奋迅三昧”。海印定即此七处八会所依之总定。“海印”者,约喻以立名,即以大海风止波静,水澄清时,天边万象巨细无不印现海面;譬喻佛陀之心中,识浪不生,湛然澄清,至明至静,森罗万象一时印现,三世一切之法皆悉炳然无不现。《华严》大经即依此定中所印现之万有而如实说,故称此为海印定中同时炳现之说也。

二、华严三昧,又作佛华严三昧、华严定、佛华三昧。修此定乃以一真法界无尽缘起为理趣,为达此理趣而修万行,庄严佛果,称为华严;一心修之,称为三昧。此三昧乃统摄法界,入一切佛法之大三昧。据旧《华严经》(卷三十六)载,普贤菩萨正受三昧,其三昧名为佛华严。《华严游心法界记》释此三昧名称云,以“华”有生实作用,而释“华”为菩萨万行;以“严”为行成果满,契合相应,垢障永消,证理圆洁;以“三昧”为理智无二,交彻镕融,彼此俱亡,能、所皆绝。又谓华即严,以理智无碍故;华严即三昧,以行融离见故;或华即严,以一行顿修一切行故;华严即三昧,一行即多而不碍一多故;或华严即三昧,以定乱双融故;或三昧即华严,以理智如如故。又对于此三昧能得之位地,《华严探玄记》中约四句以释,亦即︰1、若摄始归终,则在第十地法云地方得。2、若摄终归始,则在信位满心时得之。3、若依始终无碍之义,则遍一切位可得。4、若超绝始终而论,则总不依位。

若将“华严三昧”与“海印三昧”相对照,则华严三昧乃约解行而言,系从因而立名,海印三昧系依果而立。然因果本无二,故此二者为一体之二用。如法藏大师在《妄尽还源观》中,即谓自性清净圆明之体有二用,一为海印森罗常住之用,即海印三昧;二为法界圆明自在之用,即华严三昧。

前面已述本门对应着法界三观之“周遍含容观”。“周遍含容观”者,即四法界中之事事无碍法界。“周遍”,无所不在之义;“含容”,无法不摄之义。此观以事望事,观全事之理,随事而一一可见;全理之事,亦随理而一一可融。是则一多无碍,大小相含,互摄互容,重重无尽,隐显自在,神用不测,真可谓入华严无尽法界之境,故名周遍含容观。